<< 列王紀上 14:17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列王紀上 15:33
    猶大王亞撒第三年,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的王,共二十四年。
  • 列王紀上 15:21
    巴沙聽見了,就停止修築拉瑪,仍然留在得撒。
  • 列王紀上 16:23
    猶大王亞撒第三十一年,暗利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二年,在得撒作王六年。
  • 列王紀上 16:15
    猶大王亞撒第二十七年,心利在得撒作王七日。那時,眾人正在安營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。
  • 雅歌 6:4
    我的佳偶啊!你美麗如得撒,秀麗如耶路撒冷,威武如展開旗幟的軍隊。
  • 撒母耳記上 4:18-20
    因為以利年老體重,報信的人一提到神的約櫃,以利就從椅子上往後跌倒在門旁,頸骨折斷而死。以利治理了以色列四十年。以利的媳婦,非尼哈的妻子懷了孕,產期近了;她一聽見神的約櫃被搶去,以及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的消息,就忽然感到疼痛,曲身生產了。她快要死的時候,站在旁邊的婦女們對她說:“不要怕,你生了一個兒子!”她卻不回答,也不理會。
  • 撒母耳記上 2:20-34
    以利給以利加拿和他的妻子祝福,說:“願耶和華從這婦人身上還給你後裔,代替你獻給耶和華的孩子。”他們就回自己的地方去了。耶和華眷顧哈拿,她再懷孕,先後生了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。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,漸漸長大。以利已經非常老了,聽見自己的兒子對待以色列人的一切事,又聽見他們與在會幕門口侍應的婦女同寢。以利就對他們說:“你們為甚麼作這些事?我親自從眾民那裡聽見了你們的惡行。我兒啊,不要這樣,因為我聽見的消息很不好,你們使耶和華的子民違背律法。如果有人得罪人,有官長(“官長”原文作“神”)懲罰他;如果有人得罪耶和華,有誰為他求情呢?”他們卻不聽父親的話,因為耶和華有意要殺他們。那孩子撒母耳的身量,耶和華和眾人對他的喜愛,都不斷增長。有一位神人來見以利,對他說:“耶和華這樣說:‘你父家在埃及法老家為奴的時候,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?我不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,選出他們作我的祭司,上我的壇燒香,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?我不是把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,都賜給了你的父家嗎?你們為甚麼輕視(“輕視”直譯是“踢”)我所吩咐要為我居所獻上的祭牲和禮物呢?(《馬索拉文本》本句意思不明確)你為甚麼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,用我子民以色列所獻一切最好的禮物自肥呢?’因此,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:‘我曾說:你的家和你的父家,必永遠行在我面前。’現在耶和華卻說:‘我決不容你們這樣行了,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必受到輕視。日子快到了,我要砍下你和你父親的膀臂,使你家中再沒有有權勢的長者。我賜給以色列人的一切福分,你必像一個對頭,以嫉妒的眼光來看;而在你的家中,必永遠再沒有有權勢的長者。我必不從我的祭壇那裡滅絕你家的人,免得你的眼睛昏花,心靈憂傷,但所有你家中增添的人都必像世人一樣死去(按照《七十士譯本》和《死海古卷》,“像世人一樣死去”作“死在人的刀下”)。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所要遭遇的事,是給你的一個證據:他們二人必同日而死。
  • 約書亞記 12:24
    一個是得撒王,共計三十一個王。
  • 列王紀上 14:12-13
    所以你起來,回家去吧,你的腳一進城,你的孩子就必死亡。以色列眾人要為他舉哀,把他埋葬;屬耶羅波安的人中,只有他可以入葬墳墓;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,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。
  • 列王紀上 16:6-9
    巴沙與他的列祖同睡,埋葬在得撒;他的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。再者,耶和華的話藉著哈尼拿的兒子耶戶先知指責巴沙和他的家,是因為他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,行了耶和華看為惡的事,以他手所作的惹耶和華發怒,又因為他擊殺了耶羅波安的家。猶大王亞撒第二十六年,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的王,共二年。他的臣僕心利,就是統率他一半戰車的軍長,密謀背叛他。那時他在得撒,在管理得撒王家的亞雜的家喝醉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