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前書 11:3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希伯來書 12:5-11
   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,說:我兒,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,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;因為主所愛的,他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。你們所忍受的,是神管教你們,待你們如同待兒子。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?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。你們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,不是兒子了。再者,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,我們尚且敬重他,何況萬靈的父,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?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;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,是要我們得益處,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。凡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;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
  • 詩篇 118:18
    耶和華雖嚴嚴地懲治我,卻未曾將我交於死亡。
  • 啟示錄 3:19
    凡我所疼愛的,我就責備管教他;所以你要發熱心,也要悔改。
  • 箴言 3:11-12
    我兒,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,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;因為耶和華所愛的,他必責備,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。
  • 詩篇 94:12-13
    耶和華啊,你所管教、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!你使他在遭難的日子得享平安;惟有惡人陷在所挖的坑中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11:30
    因此,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,死的也不少。
  • 約伯記 5:17-18
   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!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。因為他打破,又纏裹;他擊傷,用手醫治。
  • 申命記 8:5
    你當心裏思想,耶和華-你神管教你,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。
  • 以賽亞書 1:5
    你們為甚麼屢次悖逆,還要受責打嗎?你們已經滿頭疼痛,全心發昏。
  • 西番雅書 3:2
    她不聽從命令,不領受訓誨,不倚靠耶和華,不親近她的神。
  • 1約翰福音 5:19
  • 耶利米書 7:28
    你要對他們說: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-他們神的話、不受教訓的國民;從他們的口中,誠實滅絕了。」
  • 約伯記 34:31-32
    有誰對神說:我受了責罰,不再犯罪;我所看不明的,求你指教我;我若作了孽,必不再作?
  • 約伯記 33:18-30
    攔阻人不陷於坑裏,不死在刀下。人在牀上被懲治,骨頭中不住地疼痛,以致他的口厭棄食物,心厭惡美味。他的肉消瘦,不得再見;先前不見的骨頭都凸出來。他的靈魂臨近深坑;他的生命近於滅命的。一千天使中,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,指示人所當行的事,神就給他開恩,說:救贖他免得下坑;我已經得了贖價。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;他就返老還童。他禱告神,神就喜悅他,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;神又看他為義。他在人前歌唱說:我犯了罪,顛倒是非,這竟與我無益。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;我的生命也必見光。神兩次、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,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,使他被光照耀,與活人一樣。
  • 羅馬書 3:19
   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