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前書 11:11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加拉太書 3:28
    故無論猶太人也、希臘人也、奴也主也、男也女也、悉在基督耶穌之身、融為一體矣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7:10-14
    至於已有家室者、予有命焉、豈第予命實主命也:妻不得離其夫、即離、當守獨身、或言歸於好;夫亦不得離其妻。至於其他、予自言焉非主言也:如兄弟中有不信教理之妻、而其妻願意與之同居、則勿離之;如姊妹中有不信教理之夫、而其夫願意與之同居、亦莫與之離。蓋不信教理之夫、因其妻而沾聖澤;而不信教理之妻、亦因兄弟而沾聖澤焉。不然、爾等之子女將為不潔矣;然而若輩固聖潔也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12:12-22
    夫人之一身、具有四肢百體;肢體雖多、不外一身。基督亦然;故無論猶太人也、希臘人也、主也奴也、皆洗於一神、融為一體、且共汲同一之活泉焉。蓋身固非單獨肢體所成、乃多數肢體所成也。足曰:『吾既非手、故不屬身、』其果不屬身耶?耳曰:『吾既非目、故不屬身、』其果不屬身耶?若全身皆目、將何以為聽乎?全身皆耳、將何以為嗅乎?今天主匠心獨運、置百體於一身、豈無意乎?如百體皆屬一官、則不成其為身矣。然揆諸實際、肢體雖多、其身惟一。因此、目不得謂手曰:『爾於我何有;』首亦不得謂足曰:『我無需於爾也。』大抵身之百體中、尤以其較柔者為切要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