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第18章
寡婦與法官的比喻
1耶穌對門徒講了一個比喻,教導他們必須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。
2他說:“某城裡有一個法官,不怕 神,也不尊重人。
3那城裡有個寡婦不斷來到他那裡,說:‘求你給我申冤,向我的對頭討還公道!’
4他一直拒絕辦理,但是過了好些時候,他心裡說:‘我雖然不怕 神,也不尊重人,
5只因這寡婦一直來麻煩我,就給她申冤吧,免得她不斷地來,最後把我弄得精疲力竭。’”
6主說:“你們聽聽這不義的法官所說的話吧!
7 神所揀選的人晝夜向他呼求,難道他竟會不給他們申冤嗎?難道 神會耽誤他們嗎?
8我告訴你們,他會趕快給他們申冤。然而人子來的時候,在地上果真會見到這種信心嗎?”
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
9某些人自恃是義人而藐視別人,耶穌向他們講了這個比喻:
10“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,一個是法利賽人,另一個是稅吏。
11法利賽人站著,禱告關於自己的這些事:‘ 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其他人,就是勒索的人、不義的人、通姦的人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
12我每週禁食兩次,我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。’
13稅吏卻遠遠站著,甚至不敢舉目望天,只捶著胸說:‘ 神啊,可憐我這個罪人吧!’
14我告訴你們,回家去時已經得算為義的,是這個稅吏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。因為凡高抬自己的,將被降卑;凡自己降卑的,將獲高抬。”
讓小孩子到耶穌那裡去
(太19:13~15;可10:13~16)
15有些人連幼童也帶到耶穌那裡,好讓耶穌摸摸他們;門徒看見了,就責備他們。
16耶穌卻叫那些幼童過來,說:“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阻止他們,因為 神的王國正屬於這樣的人。
17我確實地告訴你們,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 神的王國的,絕不能進去。”
有錢人難進 神的王國
(太19:16~29;可10:17~30)
18有一個官長問耶穌:“良善的老師,我要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?”
19耶穌對他說:“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 神一位以外,沒有良善的。
20誡命你是知道的:不可通姦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偽證,要孝敬父母。”
21他說:“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”
22耶穌聽了,就對他說:“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所擁有的一切,分給窮人,你就會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到這裡來跟隨我。”
23那人聽見這話,非常憂傷,因為他極其富有。
24耶穌見他非常憂傷,就說:“有錢人要進 神的王國,是多麼難啊!
25駱駝穿過針眼比富有的人進 神的王國還容易呢!”
26聽見的人說:“那麼,誰能得救呢?”
27耶穌說:“在人不可能的事,在 神都能。”
28彼得說:“你看,我們已捨棄自己所擁有的跟隨你!”
29耶穌說:“我確實地告訴你們,沒有誰為 神的王國捨棄了房屋、妻子、兄弟、父母、兒女,
30而不在這現世時代得到許多倍,在將要來臨的時代得到永生。”
第三次預言受難及復活
(太20:17~19;可10:32~34)
31耶穌把十二使徒帶到一邊,對他們說:“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,經上藉著眾先知記載關於人子的一切,都會實現。
32要知道,他將要被交給外族人,被他們戲弄、凌辱、吐唾沫,
33他們鞭打他後,會殺害他,然而第三天他會復活。”
34但門徒一點也不領悟這些事,這話的意思對他們是隱藏的,他們不知道他說的是甚麼。
治好盲人
(太20:29~34;可10:46~5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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