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和離婚
1一個男人娶了妻子,作了她的丈夫,之後如果在她身上發現了不體面的事而不再喜歡她24:1 不再喜歡她——原文直譯「她在丈夫眼中不蒙恩愛」。,丈夫就寫下一份休書,交在她手中讓她離開丈夫的家,
2然後她從丈夫的家出來,去歸屬了別的男人,
3而這後來的丈夫又嫌棄她,也給她寫了休書,交在她手中讓她離開丈夫的家,或者這後來娶她為妻的人死了;
4那麼,休棄她的前夫不能在她被玷汙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在耶和華面前是可憎的。你不可使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為繼業的土地陷入罪惡。
5一個新婚的人,不可讓他隨軍出征,也不可讓他承擔什麼任務,他要在家清閒一年,使他娶的妻子快樂。
其他社會事務
6不可拿走石磨或者上磨盤作抵押,因為這是拿走人的性命作抵押。
7如果發現有人從以色列子民,從他的弟兄中拐帶人口,奴役他,或者賣了他,這拐子就要被處死。你要把這邪惡從你們中間除盡。
10如果你借貸給鄰人任何東西,不可進入他的家去拿抵押物。
11你要站在外面,等那借貸的人把抵押物拿到外面來給你。
12如果他是個困苦人,你不可留著他的抵押物去睡覺;
13你必須在日落之前,把抵押物還給他,這樣他可以蓋上自己的外套睡覺,然後祝福你。這必成為你在你的神耶和華面前的義。
14你不可欺壓困苦貧窮的雇工,無論他是你的弟兄,還是在你境內、在你城裡的寄居者。
15你要當天就支付他的工酬,不要等到日落,因為他是個困苦人,他指望著那工酬活命24:15 他指望著那工酬活命——或譯作「他的心牽掛著那工酬」。。否則他因你的緣故向耶和華呼求,你身上就有罪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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