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羅門其他建樹與功績
(王上9:10、15~28)
1
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和自己的王宮,用了二十年才完成。
2所羅門又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市,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。
3所羅門到哈瑪瑣巴去,佔領了那地方。
4所羅門又修築了在曠野的達莫,和他在哈瑪建造的一切貯藏貨物的城市。
5他又建造上伯.和崙和下伯.和崙,成了有牆、有門和有閂的設防城;
6又建造巴拉和所羅門擁有的一切貯藏貨物的城市,以及一切囤放戰車的城市,馬兵駐紮的城市,和所羅門在耶路撒冷、黎巴嫩,以及他統治的全境內喜愛建造的一切。
7至於以色列人以外的赫人、亞摩利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和耶布斯人剩下來的人民,
8他們的子孫仍然留在那地,以色列人沒有消滅他們。於是,所羅門徵召他們作苦工,直到今日。
9唯獨以色列人,所羅門沒有驅使他們為他的工程作奴僕;他們作了他的戰士、軍長、車兵長和馬兵長。
10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名監工,監督工人。
11所羅門把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,帶到他為她建造的宮裡去;因為他說:“我的妻子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,因為耶和華的約櫃所到的地方都是神聖的。”
14所羅門又照著他父親大衛所定的,設立了祭司的班次,執行他們的事奉,又派遣利未人,各守本職,讚美耶和華,在祭司面前照著每日的本分事奉。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。因為這是神人大衛的吩咐。
15王對祭司和利未人所吩咐的,無論是甚麼事務,或是有關庫房的事,他們都沒有違抗。
16從耶和華的殿奠基的日子起,直到建成,所羅門的一切工程都進行順利。這樣,耶和華的殿就完成了。
《聖經新譯本》版權聲明
《聖經新譯本》©1976, 1992, 1999, 2001, 2005, 2010版權屬於環球聖經公會。
使用者不論以任何形式(包括書寫、印刷、錄音、視像或電子媒體等)引用《聖經新譯本》經文,必須註明出處,或於作銷售用途的聖經參考書、註釋書刊引用《聖經新譯本》,須先得環球聖經公會書面許可。有關申請須以電郵([email protected])、傳真(852-2356-7234)或信函(地址:香港九龍新蒲崗雙喜街九號匯達商業中心22樓)方式寫給環球聖經公會版權部負責人收。
環球聖經公會已授權本應用程序使用“聖經新譯本”,版權所有,請勿侵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