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的問題
1關於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
2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,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,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
3丈夫對妻子要盡本分;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。
4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張的權柄,權柄在丈夫;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張的權柄,權柄在妻子。
5夫妻不可忽略對方的需求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在兩相情願下暫時分房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着你們情不自禁而引誘你們。
6我說這話是出於容忍,不是命令。
7我願眾人像我一樣;但是各人都有來自 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
12我對其餘的人說—是我,不是主說—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情願和他一起生活,他就不可離棄妻子。
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情願和她一起生活,她就不可離棄丈夫。
14因為不信的丈夫會因着妻子成了聖潔;不信的妻子也會因着丈夫7.14「丈夫」:原文直譯「弟兄」。成了聖潔。不然,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了,但現在他們是聖潔的。
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開,就由他離開吧!無論是弟兄是姊妹,遇着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。 神召你們原是要你們和睦。
16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照蒙召時的身份生活
17無論如何,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 神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。我在各教會裏都是這樣規定的。
18有人受割禮後才蒙召,他就不必除去割禮的記號。有人未受割禮前蒙召,他就不必受割禮。
19受割禮算不了甚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了甚麼,只要謹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。
20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,要守住這身份。
21你是作奴隸時蒙召的嗎?不要介意;若能獲得自由,就爭取自由更好。
22因為,蒙主呼召的奴僕是主所釋放的人;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是基督的奴僕。
23你們是重價買來的;不要作人的奴僕。
24弟兄們,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,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份。
未婚和寡居
25關於未婚女子,我沒有主的命令,但我既蒙主憐憫、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,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
26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安於現狀。
27你已經有了妻子,就不要求擺脫;你還沒有妻子,就不要想娶妻。
28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;未婚女子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,這等人會遭受肉身上的苦難,我寧願你們免受這苦難。
29弟兄們,我是說:時候不多了。從此以後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一樣;
30哀哭的,不像在哀哭;快樂的,不像在快樂;購買的,像一無所得;
31享受這世界的,不像在享受這世界;因為這世界的局面將要過去了。
32我願你們一無掛慮。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令主喜悅;
33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讓妻子喜悅,
34於是,他就分心了。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,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;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讓丈夫喜悅。
35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,不是要限制你們,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,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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