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哥林多後書 5:19 - 這就是說, 神在基督裡使世人與他自己和好,不追究他們的過犯,並且把和好的道理託付給我們。
  • 羅馬書 4:11 - 他以未受割禮之身因信稱義,就領受了割禮為記號,作為這義的印證;這樣,一切未受割禮而相信的人,就有亞伯拉罕作為他們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  • 希伯來書 11:8 - 憑著信心,亞伯拉罕在蒙召的時候,就遵命往他將要得到為產業的地方去;他出去的時候,還不知道要往哪裡去。
  • 詩篇 106:31 - 這就算為他的義, 世世代代,直到永遠。
  • 羅馬書 4:3 - 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“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
  • 羅馬書 4:4 - 做工的人,報酬不是按恩典計算給他,而是按必須付的計算給他。
  • 羅馬書 4:5 - 但是不做工的人,只因信那位稱不敬虔者為義的 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了。
  • 羅馬書 4:6 - 正如大衛也宣稱一個人不靠行為蒙 神算為義是有福的,他說:
  • 羅馬書 4:20 - 他也沒有因為不信而懷疑 神的應許,反而堅信不移,把榮耀歸給 神,
  • 羅馬書 4:21 - 滿心相信 神無論應許了甚麼都必能成就。
  • 羅馬書 4:22 - 因此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  • 羅馬書 4:23 - 其實“算為他的義”這句話,不是單為他寫的,
  • 羅馬書 4:24 - 也是為我們寫的,我們將要算為義,是因為相信那位使我們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 神。
  • 羅馬書 4:25 - 耶穌被交去受死,是為了我們的過犯;他復活,是為了使我們稱義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6 - 正如亞伯拉罕“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”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7 - 所以你們要知道,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8 -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 神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,就預先把福音傳給亞伯拉罕,說:“萬族都會藉著你蒙福。”
  • 加拉太書 3:9 - 這樣看來,以信為本的人和信 神的亞伯拉罕都一起得福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10 - 凡是靠遵行律法的人,都在詛咒之下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不一直遵行律法書上所寫一切的人,就必受詛咒。”
  • 加拉太書 3:11 - 很明顯,在 神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律法稱義,因為經上記著:“因信稱義的人將得生命。”
  • 加拉太書 3:12 - 律法不是本於信,而是說:“遵行這些誡命的人,就會藉此而得生命。”
  • 加拉太書 3:13 - 基督為我們成為受詛咒的,就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詛咒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受詛咒的。”
  • 加拉太書 3:14 - 這是為了讓亞伯拉罕所蒙的福,可以在基督耶穌裡臨到外族人,好使我們藉著信,領受所應許的聖靈。
  • 羅馬書 4:9 - 這樣看來,稱為有福的是指已受割禮之人,還是也包括未受割禮之人呢?這是因為我們說:“亞伯拉罕的信算為他的義。”
  • 雅各書 2:23 - 這正應驗了經上所說的“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”,而他得稱為 神的朋友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