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路加福音6: 6-11
6 又有一個安息日,耶穌進了會堂教導人,在那裏有一個人,他的右手萎縮了。 7 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會不會在安息日治病,為要找把柄告他。 8 耶穌卻知道他們的意念,就對那萎縮了手的人說:「起來,站在當中!」 那人就起來,站着。 9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問你們,在安息日行善行惡,救命害命,哪樣是合法的呢?」 10 他就環視眾人,對那人說:「伸出手來!」 他照着做,他的手就復原了。 11 他們怒氣填胸,彼此商議怎樣對付耶穌。
「又有一個安息日」不一定是指下一個安息日,而是在另一個安息日,相近的情況出現了,但是爭拗的事物不同,由喫東西變成醫治,並且這一次宗教人士好像是有心試探耶穌,之前那個爭拗可能只是他們偶然發現耶穌的門徒犯了安息日,這次卻是直接想抓着耶穌的話柄 (v. 7)。站在傳統與歷史的角度來看,若非是威脅生命的疾病,是可以選擇不在安息日那天治療的,所以道理似乎站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一面,因為枯乾了的手顯然並不威脅生命,但耶穌卻選擇醫治了他;亦有典籍支持,就是當不確定生命有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,仍然可先考慮拯救生命。耶穌的宣告和行動,除了說明耶穌是安息日的主 (6: 1-6),有權柄去為安息日的意義作詮釋之外,他更要說明安息日的精神是幫助和拯救人,而不是毀滅人。
首先,耶穌的行動不是無知地墮入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設的陷阱 (v. 8),反而正是衝着他們而來。另外,他的回答是:「哪樣是合法的呢?」,耶穌用了第二節經文中宗教人士指責門徒在安息日的行為的字眼──「合法」,宗教人士用這個字是着眼於律法的規條有沒有一一被依從,但耶穌用這個字眼卻是將重點放在律法整體的目的,刻意推到最極端來看,帶出「究竟律法的目的是為人的需要得到幫助,還是要對人帶來傷害?」雖然表面上看,醫治或不醫治在今天我們基督徒的眼中不是什麼大問題,但卻反映了雙方對律法的理解和對人的憐憫有着天淵之別。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着眼點是傳統和規矩有沒有準確地被遵從,對人的需要卻是冷漠和不關心;由他們看見萎縮了手的人得着醫治後,他們的反應是憤怒,並且商量怎樣處理耶穌,就為後來對耶穌的謀害留下了伏筆。耶穌卻是藉着權威的宣告和被醫治的人信心的迴應,就是舉起手來接受醫治,來說明上帝站在耶穌的那邊,使人得幫助,成就了律法的初心,並彰顯他權柄的偉大。
思考/反省和默想/禱告:(按感動選擇全部或其中一部份)
你會否在事奉的時候,在一些相對的事情上,頑固地堅持某種方法、傳統或規矩,甚至因此忽略了事奉對象的需要,為此爭拗甚至帶來不歡而散的結果?你有否察驗做這些一切的時候,你的動機是什麼呢?法利賽人堅持所謂的律法規矩,超越了聖經所描述的,因而變成別人跟從上帝的重擔,他們卻從中得着一種操控和安全感,不單不能成為上帝恩典的流通管子,更成為別人的絆腳石。原來我們以為好的動機也可以隱藏黑暗的一面,透過我們過分高舉某一些規矩或做法,而忽略了人的需要,就可以見得。
如果你現在或曾經陷入這種自以為義的服侍,第10節描述耶穌「環視眾人」,就是包括了你。你在主耶穌的眼神中看到了什麼?你有什麼感受?請在此刻向主開放禱告。
為什麼基督徒的事奉可能陷入這一種自以為義的律法主義之中?你自己又如何?文士和法利賽人瞎眼的地方,有否出現在你身上?為什麼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