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路加福音14:26-27
26「无论甚么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 27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路加福音 9:23出现在主耶稣首次预告受难之后:祂把「舍己—背十字架—跟从」从少数核心门徒,扩展到「众人」。路加福音 14:27则发生在主往耶路撒冷的路上,面对「许多人」跟随的热潮。耶稣以极其尖锐的语言划出界线:若不把祂置于一切人的关系之上,「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」。十字架在此不是某种可选的敬虔加值,而是对「以自我为中心」的叙事作出否定:跟随基督,必然付代价,且代价涉及自我优先次序的彻底改写。
神学家洞见──陶恕 A. W. Tozer (1897–1963)
陶恕在谈十字架时,常把我们从「温柔无痛」的宗教想象拉回福音的真实。他指出,十字架的工作方式不是协商与妥协,而是终止一种既有的生命模式:基督呼召人跟随祂时所说的「舍己、背十字架、跟从」,其意义正是:十字架不只结束基督在地上的道路,也结束每个真跟随者那个「亚当式的旧模式」,并把人带进复活的新生命里。在陶恕写的《旧十架与新十架》(The Old Cross and the New) ,他批判人把福音降格为「不需要死就可得新生」的心态;真正的十架先使旧人死,然后进入复活生命。陶恕更提醒:罗马时代「背起十字架上路」的人,实际上已向旧世界告别──不是去改善自己,而是去「结束」自己。十字架不讨好人、不保留退路,乃是把整个人处死,好让神的生命在他里面开始。他也引用路加福音 14:27:若我们把福音讲成「来到耶稣面前就只有舒适、顺利、幸福」,其实是在用「现代推销术」粉饰门徒道路;一旦寒风一吹,人就困惑、退后,因为从未真正「计算代价」。陶恕也很实际地提醒:许多人把一般逆境(病痛、压力、损失)都称为「我的十字架」,但那并不足以构成福音所说的背十字架;因为那些遭遇,义人与不义的人都会经历。真正的十字架,往往是因顺服基督而多出来的「代价」:你明知会失分、会受误解、会被边缘,仍选择忠心;而且这不是被迫的,而是甘心背起。
陶恕谈十字架最刺中人心之处,是他拒绝把十字架「柔化」。在他另一本作品《义人之根》(The Root of the Righteous)中,他指出十字架在本质上「从不妥协」,它达成目的的方法,是「杀死对手、终止对抗」,并且因此结束旧有的生命样式;他引用耶稣的呼召(路 9:23),强调十字架不但结束基督在地上的生命,也同样要结束每一个真正跟从者的「旧生命」──那个亚当式、以自我作王的模式。真正的十字架先让「旧人死」,然后才谈复活生命的更新。陶恕并非否定恩典,反而是在保护恩典──因为若没有十字架对「旧我」的终结,所谓「新生」很容易只变成宗教化的自我改善:外面加上一点敬虔语言,里面仍是自我中心的王座。
反思问题:
在你目前的生活(家庭、事奉、工作、金钱、名声、舒适)里,哪一个领域最容易把「基督优先」悄悄改成「自我优先」?
路加福音 14:27 说「不背十字架就不能作门徒」。对你而言,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最可能意味着哪一种代价(被误解、失去控制、放下安全感、人生优先次序的重新排位?你愿意如何把这代价交托给主,而不是逃避或美化它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