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8日 祈求神的拯救
高铭谦

经文:诗三十一1~2

1耶和华啊,我投靠你,

求你使我永不羞愧,

凭你的公义搭救我!

2求你侧耳听我,

快快救我!

求你作我坚固的磐石,

拯救我的保障!

「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」是耶稣基督十架七言的其中一句,我们比较熟悉的记载是位于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6节使徒行传七章59节,这分别是主耶稣及司提反临死之前所说的话,司提反的死跟随了耶稣的死,他们在断气的那一刻都说了「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」。然而,「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」这一句并非来自耶稣基督与司提反本身,而是取自诗篇三十一篇5节,是一句新约引用旧约诗篇的说话。今年的受难节与复活节,我们一同藉著诗篇三十一篇来思想「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」这句话的意思。

诗篇三十一篇1~2节,我们看见诗人向神发出四个呼求:(1)我投靠你;(2)搭救我;(3)快快救我;(4)拯救我!原文用了三种不同的「救」来表达出诗人的迫切。为何诗人需要神的拯救呢?根据经文,我们明白诗人在「羞愧」的状态当中,而「羞愧」这字正正在创世记二章25节可找到,描述亚当与夏娃在犯罪之后躲藏起来不被神看见的情况,而他们的裸体叫他们更「羞愧」,因此,诗篇三十一篇的诗人在「羞愧」当中,代表他处于犯罪的「羞愧」当中,然而,他没有与亚当与夏娃一样躲藏自己不被神看见,而是直接地向神发出呼求:拯救我!

当我们细心看经文,便明白经文用了一个介词的片语来形容「拯救我!」的呼求,那就是「在你的公义中」,这片语说明诗人所期望的拯救不是一种没有公义的拯救,也不是把有罪当为无罪的拯救,而是在神的公义准则中经得起考验的拯救。诗人祈求从神而来的拯救不是一种没有处理公义问题的拯救,而是能经得起公义准则的拯救。

思想:

第1~2节是「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」这一句的前提,就是认定自己没有可能自救,也认定自己在犯罪的「羞愧」当中,当我们都明白自己身处在怒海当中,没有任何方法让自己离开险境,便能向神发出唯一盼望式的呼求,而在这一刻,只有外力的伸手,只有神的介入,人才可以得到拯救,这便是「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」的前提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