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5日 米迦 ── 一個小偷的家庭故事
黃天逸

經文:士師記十七1-13

1以法蓮山區有一個人,名叫米迦。2他對母親說:「你的一千一百塊銀子被人拿走了,爲此你發咒起誓,也說給我聽。看哪,銀子在我這裏,是我拿的。」他母親說:「願我兒蒙耶和華賜福!」3米迦把這一千一百塊銀子還他母親。他母親說:「我把這銀子分別爲聖,親手獻給耶和華,爲我兒子造一尊雕刻的像,以及一尊鑄成的像。現在我把銀子交給你。」4米迦把銀子還他母親,他母親把二百塊銀子交給銀匠,去造一尊雕刻的像,以及一尊鑄成的像,安置在米迦的房子裏。5米迦這個人有了神堂,又造了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,派他的一個兒子作祭司。6那時,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爲對的去做。7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年輕人,是猶大族的人。他是利未人,寄居在那裏。8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,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。他來到以法蓮山區米迦的家,還要往前走。9米迦對他說:「你從哪裏來?」他說:「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。我是利未人,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。」10米迦說:「你就住在我這裏吧!我以你爲父爲祭司,每年給你十塊銀子和一套衣服,以及生活所需的食物。」利未人就來了。11利未人願意和這人同住;他待這年輕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。12米迦授這年輕的利未人祭司的職任,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裏。13米迦說:「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恩待我,因爲我有利未人作我的祭司。」

《士師記》最後的一部份 ── 十七1-二十一25與前面的部份不同。一方面,這裏開始沒有任何有關以色列民被外族欺壓的記載;其次,這裏亦沒有任何士師的事蹟。並且,前面的部份一直沿用「以色列人(又)行耶和華眼中看爲惡的事」,只是,這裏卻以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」(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35)爲主,彷彿要告訴我們:當時的亂局,源於沒有一個有力的中央政權,與前面一直記載以色列民在宗教信仰上的偏離有所不同。

第17章這段經文一開始就讓我們對「米迦」這個人有一個負面的印象 ── 他是一個盜賊!聖經記載,米迦之所以認罪及退回所偷來的「一千一百塊銀子」,完全因爲他懼怕母親對盜賊所發出的咒詛。

米迦的母親也有相當嚴重的問題。當她在第3節說會將銀錢獻給耶和華之後,第4節卻記載她只將五分一交給銀匠;並且,律法既明文禁止雕刻偶像(出二十423),因此,當時以色列民應當沒有任何偶像,同時亦不能用任何受造之物的形象來代表。可是,米迦的母親卻違反了律法的規定。

此外,《出埃及記》二十章24節容許人在上主顯現之處築壇,只是,米迦卻在自己的屋內如此行(4、5);不但如此,第5節甚至說米迦以自己的兒子爲祭司,可見米迦罔顧了利未人作祭司之規矩。有舊約學者就認爲,這可能源於當時候利未人在各地區的分配上失調,亦可能是米迦有意無意地不守律法的規定。

故事的下半部份(7-13)記載了一位真正的利未人的出現。問題是甚麼?

宗教 ── 彷彿成爲了米迦家庭私有化的產物。他鑄造偶像、設立神堂,製造以弗得和另一個神像,甚至沒有理會以法蓮人不能擔當祭司的規定之餘,更加以豐厚的條件 ── 住宿、新衣、一年十舍客勒銀子,將一位利未少年留下來。

思想:

正如第4天所用的題目:「一個缺乏教導的後果」;《士師記》第十七章這裏讓我們見到米迦家庭的問題 ── 犯罪並違反律法的規定,又將宗教私有化。即使第6節說: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」,然而,宗教上的失德又豈會是一個「王」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呢?

到底我們如何看待上主並上主對我們的要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