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3日 參孫 ── 生命中幾次「感動」
黃天逸

經文:士師記十四10 - 十五20

10他父親下到女子那裏去。參孫在那裏擺設宴席, 因爲這是當時年輕人的習俗。11他們看見參孫,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。12參孫對他們說:「我給你們出個謎語,你們若能在七日宴席之內,猜出謎底告訴我,我就給你們三十件細麻內衣和三十套更換的衣服。13但你們若不能告訴我,你們就給我三十件細麻內衣和三十套更換的衣服。」他們對他說:「請把謎語說給我們聽。」14參孫對他們說:「吃的從吃者出來;甜的從強者出來」。三日之久,他們都猜不出謎語來。15第七日,他們對參孫的妻子說:「你哄騙你的丈夫,爲我們探出謎底來,否則我們就用火燒你和你的父家。你們請我們來,是不是要奪走我們所有的呢?」16參孫的妻子在丈夫面前哭哭啼啼說:「你只是恨我,並不愛我。你給我本族的人出謎語,卻不把謎底告訴我。」參孫對她說:「看哪,連我的父母我都沒有說,我怎麼可以告訴你呢?」17在七日宴席中,她一直在丈夫面前哭哭啼啼。第七日,參孫因妻子的催逼就把謎底告訴了她。她把謎底告訴了她本族的人。18第七日日落以前,那城裏的人對參孫說:「有甚麼比蜜還甜呢?有甚麼比獅子更強呢?」參孫對他們說:「你們若不用我的母牛犢耕地,就無法猜出我的謎底來。」19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就下到亞實基倫,擊殺了三十個人,奪了他們身上的衣服,把衣服給了猜出謎語的人。參孫怒氣大發,就上他父親的家去了。20參孫的妻子就歸了參孫的一個同伴,就是作過他伴郎的。

第十五章

1過了些日子,在割麥子的時候,參孫帶着一隻小山羊去探望他的妻子,說:「我要進內室到我妻子那裏。」他岳父不許他進去。2他岳父說:「我以爲你極其恨她,因此我把她給了你的同伴。她妹妹不是比她更美麗嗎?你可以娶來代替她!」3參孫對他們說:「這一次我若加害非利士人,就不算是我的錯了。」4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,把它們的尾巴一對一對地綁住,再將火把綁在兩條尾巴中間。5他點着火把,把狐狸放進非利士人直立的莊稼,把堆積的禾捆和直立的莊稼,葡萄園、橄欖園全都燒了。6非利士人說:「這事是誰做的呢?」有人說:「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做的,因爲他岳父把他的妻子給了他的同伴。」於是非利士人上去,用火燒了女子和她的父親。7參孫對他們說:「你們既然這麼做,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。」8參孫狠狠擊殺他們,把他們連腿帶腰都砍了。過後,他就下去,住在以坦巖的石洞裏。9非利士人上去,安營在猶大,侵犯利希。10猶大人說:「你們爲何上來攻擊我們呢?」他們說:「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,照他向我們所做的對待他。」11於是,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巖的石洞裏,對參孫說:「非利士人轄制我們,你不知道嗎?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?」他說:「他們向我怎樣做,我也要向他們怎樣做。」12猶大人對他說:「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,把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。」參孫說:「你們要向我起誓,你們自己不殺害我。」13他們說:「我們絕不殺你,只把你捆綁,交在非利士人手中。」於是他們用兩條新繩綁住參孫,把他從以坦巖帶上去。14參孫到了利希,非利士人對着他喊叫。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手臂上的繩子就像着火的麻一樣,綁他的繩子從他手上脫落下來。15他找到一塊未乾的驢腮骨,就伸手拾起來,用它殺了一千人。16參孫說:「用驢腮骨,一堆又一堆;用驢腮骨,我殺了一千人。」17說完這話,就把那腮骨從手裏拋出去。因此,那地叫作拉末‧利希。18參孫非常口渴,就求告耶和華說:「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,現在我要渴死,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嗎?」19神就使利希的窪地裂開,從中涌出水來。參孫喝了,精神恢復。因此那泉名叫隱‧哈歌利,直到今日它仍在利希。20在非利士人轄制的時候,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。

這是一段相當長篇的敘述。若要了解這一段記述的重要,我們就要回到十三章25節作爲起點。

這一節經文記載了參孫長大,「在瑣拉和以實陶之間的瑪哈尼‧但,耶和華的靈開始感動參孫。」原文「感動」一詞,在這段落裏出現了幾次,而這幾次的出現都相當特別,何以這樣說?

昨天談到參孫與父母下到亭拿的葡萄園,遇上了一隻少壯的獅子,上主的靈感動參孫(6),使他可以有能力去保護父母。然而,可別忘記這次遇險的經歷全然是參孫走到葡萄園的結果,若不是上主的幫助,也許他們一家將遭遇噩運。

第二次(十四10-19)上主的靈感動參孫乃是在十四章19節,記載了參孫擊殺了30人,並且奪回衣裳。然而,可別忘記這次事件源於參孫在筵席中出謎語考驗非利士人,並且承諾若他們能猜出謎底,他就送他們30套裏衣和30套衣裳(13)。結果呢?非利士人無法猜出謎底,然而,他們卻利用參孫所迎娶回來的那非利士女子,着她「哄騙」(15)參孫說出謎底,於是乎他們就將謎底猜出來。第18節記載參孫大怒,於是他下到亞實基倫進行殺戮。

問題在於:上主的靈感動參孫,目的乃是要他拯救以色列民;然而,這裏的參孫卻只在乎報復和將衣服取回。試問:上主豈會只是要參孫利用他的能力來取回他的「本錢」呢?

第三次(十四20-15:20)是一段比較長的記載。聖經作者記述了參孫掙脫了捆綁他的「新繩」(十五14-15),然後以驢腮骨殺死千人。但問題是甚麼?

14章20節說:「參孫的妻就歸了參孫的一個同伴,就是作過他伴郎的。」這是甚麼意思?猜謎之後,第十五章記載,當參孫打算去見自己的妻子時,參孫的岳父沒有讓他進去之餘,竟然還將女兒嫁給那30個猜謎者的其中一位。在被騙與憤怒之下,參孫捉了300只狐狸,並且束起所有狐狸的尾巴,將火把插在尾巴與尾巴之間,然後再將狐狸放到非利士人的禾田裏面,將未收割的禾稼、橄欖園等全部燒燬。非利士人大怒,於是向猶大人報復,並且要猶大人將參孫綁起,交給非利士人。

大概我們「又」再次看見參孫因爲外邦女子帶來了問題,甚至牽連猶大人受害。而十五章13-15節就記載上主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以致他能夠成功掙脫捆綁。不過,問題是甚麼?參孫 ── 「又」再次因爲自己的過失而生事,並且只着眼於報復,只專注於脫離陷阱;然而,他卻始終沒有將非利士人完全擊潰。

思想:

以上三次記載讓我們看見參孫完全的自我放縱,並且只是爲了個人的目的和報復;事實上,他曾幾何時想過要回應上主的呼召?對於當時以色列民的境況,參孫彷彿沒有放在心上一樣。到底他作爲拿細耳人的身份是爲了甚麼?大概他一直以來的生活,完全與上主的期望有距離吧!

值得我們思想的是:過去的日子,我們的生活是否與上主的期望相符?抑或我們都走差了路,行在上主所不悅的方向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