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撒迦利亞書 11:10 >>

本节经文

  • 和合本2010(神版-繁體)
    我拿起那根稱為「恩惠」的杖,折斷它,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。
  • 新标点和合本
    我折断那称为“荣美”的杖,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。
  • 和合本2010(上帝版-简体)
    我拿起那根称为“恩惠”的杖,折断它,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。
  • 和合本2010(神版-简体)
    我拿起那根称为“恩惠”的杖,折断它,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。
  • 当代译本
    然后,我拿起那根叫“恩惠”的杖,把它折断,以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。
  • 圣经新译本
    然后,我拿起我那根称为“恩宠”的杖,把它折断,表示要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;
  • 新標點和合本
    我折斷那稱為「榮美」的杖,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。
  • 和合本2010(上帝版-繁體)
    我拿起那根稱為「恩惠」的杖,折斷它,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。
  • 當代譯本
    然後,我拿起那根叫「恩惠」的杖,把它折斷,以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。
  • 聖經新譯本
    然後,我拿起我那根稱為“恩寵”的杖,把它折斷,表示要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;
  • 呂振中譯本
    我把我的棍杖、「溫和愉快」、折斷了,表示要廢棄我的約、就是我跟萬族之民所立的。
  • 中文標準譯本
    然後我拿起那稱為「恩慈」的杖,把它砍斷了,為要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。
  • 文理和合譯本
    遂取我榮美之杖折之、以廢我與諸民所立之約、
  • 文理委辦譯本
    昔我有杖、厥名恩寵、今折斯杖、為毀民約之徵、
  •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
    我杖稱恩寵者、我遂折之、以示我與列民所立之約將廢、
  •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
    Then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broke it, revok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.
  •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's Version
    Then I got my staff called Favor. I broke it. That meant the covenant the Lord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was broken.
  •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
    And I took my staff Favor, and I broke it, annulling the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  • New Living Translation
    Then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, showing that I had revoked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.
  •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
    Next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, annull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  •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
    And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cut it in pieces, to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  • New King James Version
    And I took my staff, Beauty, and cut it in two, that I might break the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  •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
    And I took my staff Beauty, and cut it asunder,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  •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
    Next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, annull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  • King James Version
    And I took my staff,[ even] Beauty, and cut it asunder,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.
  • New English Translation
    Then I took my staff“ Pleasantness” and cut it in two to annul my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.
  • World English Bible
    I took my staff Favor, and cut it apart,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.

交叉引用

  • 撒迦利亞書 11:7
    於是,我牧養這羣將宰的羊,就是羊羣中最困苦的;我拿着兩根杖,一根我稱為「恩惠」,一根稱為「聯合」。這樣,我就牧養這羣羊。
  • 詩篇 89:39
    你厭惡與你僕人所立的約,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。
  • 耶利米書 14:21
    求你為你名的緣故,不厭惡,不輕視你榮耀的寶座。求你記念,不要違背你與我們所立的約。
  • 耶利米書 31:31-32
    「看哪,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這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,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。我雖作他們的丈夫,他們卻背了我的約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  • 希伯來書 8:8-13
    所以神指責他們說:「主說,看哪,日子將到,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;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,與他們所立的約;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,所以我也不理他們;這是主說的。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裏,寫在他們的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他們各人不用教導自己的鄉親和自己的弟兄,說:你要認識主;因為從最小的到最大的,他們都要認識我。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,絕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。」既然神提到「新的約」,那麼第一個約就成為舊的了;而那漸舊漸衰的必然很快消逝了。
  • 詩篇 50:2
    從全然美麗的錫安中,神已經發光了。
  • 但以理書 9:26
    過了六十二個七,那受膏者被剪除,一無所有;必有一王的百姓來毀滅這城和聖所,它的結局必如洪水沖沒。必有戰爭,一直到末了,荒涼的事已經定了。
  • 路加福音 21:32
    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世代還沒有過去,一切都要發生。
  • 詩篇 90:17
    願主-我們神的恩寵歸於我們身上。願你堅立我們手所做的工,我們手所做的工,願你堅立。
  • 希伯來書 7:17-22
   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:「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體系永遠為祭司。」一方面,先前的誡命因軟弱無能而廢掉了,(律法本來就不能成就甚麼);另一方面,一個更好的指望被引進來,靠這指望,我們就可以親近神。再者,耶穌成為祭司,並不是沒有神的誓言;其他的祭司被指派時並沒有這種誓言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,因為那位立他的對他說:「主起了誓,絕不改變。你是永遠為祭司。」既是起誓立的,耶穌也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。
  • 路加福音 21:5-6
    有人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裝飾的,耶穌就說:「你們所看見的這一切,日子將到,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。」
  • 以西結書 16:59-61
    「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這輕看誓言而背約的,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你。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,也要與你立定永約。當你接納你的姊姊和妹妹時,你要追念你所行的,自覺慚愧;並且我要將她們賞給你做女兒,卻不是按着我與你所立的約。
  • 以西結書 24:21
    『你告訴以色列家,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要使我的聖所被褻瀆,就是你們憑勢力所誇耀、眼裏所喜愛、心中所愛惜的;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。
  • 使徒行傳 6:13-14
    設下假見證,說:「這個人不斷地說話,侮辱神聖的地方和律法。我們曾聽見他說,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這地方,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矩。」
  • 羅馬書 9:3-5
    為我弟兄,我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詛咒,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他們是以色列人,那兒子的名分、榮耀、諸約、律法的頒佈、敬拜的禮儀、應許都是給他們的。列祖是他們的,基督按肉體說也是從他們出來的。願在萬有之上的神被稱頌,直到永遠。阿們!
  • 以西結書 7:20-22
    他們用所誇耀華美的妝飾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,所以我使他們看它如污穢之物。我必將它交給外邦人為掠物,交給地上的惡人為擄物;他們要褻瀆它。他們褻瀆我寶貴之所,強盜也進去褻瀆它。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。
  • 民數記 14:34
   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,一年抵一日,你們要擔當你們的罪孽四十年,你們就知道我疏遠你們了。』
  • 加拉太書 3:16-18
    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,並不是說「和眾後裔」,指許多人,而是說「和你那個後裔」,指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使應許失效。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,就不再是出於應許;但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  • 撒母耳記上 2:30
    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神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
  • 何西阿書 1:9
    耶和華說:「給他起名叫羅‧阿米;因為你們不是我的子民,我也不是你們的神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