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第18章
各人擔當自己的罪
『父親吃酸葡萄,兒子的牙齒酸倒了』?
5「如果有人是公義的,實行公正和公義,
6不到山上吃祭物,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;不玷汙鄰人的妻子,不親近經期中的女人;
7不欺壓人,反而歸還欠債人的抵押物;不搶劫,反而給飢餓的人食物吃,給赤身的人衣服穿;
8借貸不收利息,不取厚利;不出手做不義的事,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裁決;
9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法規,誠實行事——這人是公義的,他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
10「但如果這人生養的兒子是個惡徒,是殺人流血的,做了這些事的任何一件——
11儘管他自己沒有做這些事,但他兒子竟然到山上吃祭物,或玷汙鄰人的妻子,
12欺壓困苦人和貧窮人,強取豪奪,不歸還抵押物,仰望偶像,做可憎的事,
13借貸收利息,取厚利——這兒子能存活嗎?他絕不能存活!他做了這些可憎的事,必須被處死,他的血債歸在他自己身上。
14「如果這人生養了一個兒子,兒子看見父親所行的那些罪惡,看見了就不這樣做,
15不到山上吃祭物,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不玷汙鄰人的妻子,
16不欺壓人,不拿人的抵押物,不強取豪奪,反而給飢餓的人食物吃,給赤身的人衣服穿,
17不出手害困苦人,不收取利息或厚利,遵行我的法規,遵從我的律例,他就不會因父親的罪孽而死,他必定存活。
18「至於這位父親,因為他欺壓人,搶奪弟兄,在同胞中做不善的事,看哪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死。
19你們會問:『兒子為什麼不承擔父親的罪責呢?』這兒子行公正和公義,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當然要存活。
20那犯罪之人,他才會喪命。兒子不承擔父親的罪責,父親也不承擔兒子的罪責。義人的義歸屬自己,惡人的惡也歸屬自己。
21「惡人如果轉離所行的一切罪惡,謹守我的一切律例,實行公正和公義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22他所犯的一切過犯,都不會被記起,他必因所行的公義而存活。
23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:難道我真的樂意惡人死亡嗎?難道我不是樂意他轉離自己的道路而存活嗎?
24但如果義人轉離自己的義而行不義,照著惡人所做的那些可憎之事而行,他能存活嗎?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會被提起,他必因自己行事不忠,因自己所犯的罪而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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