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结书 第18章
各人担当自己的罪
‘父亲吃酸葡萄,儿子的牙齿酸倒了’?
5“如果有人是公义的,实行公正和公义,
6不到山上吃祭物,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;不玷污邻人的妻子,不亲近经期中的女人;
7不欺压人,反而归还欠债人的抵押物;不抢劫,反而给饥饿的人食物吃,给赤身的人衣服穿;
8借贷不收利息,不取厚利;不出手做不义的事,在人与人之间施行诚实的裁决;
9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法规,诚实行事——这人是公义的,他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。
10“但如果这人生养的儿子是个恶徒,是杀人流血的,做了这些事的任何一件——
11尽管他自己没有做这些事,但他儿子竟然到山上吃祭物,或玷污邻人的妻子,
12欺压困苦人和贫穷人,强取豪夺,不归还抵押物,仰望偶像,做可憎的事,
13借贷收利息,取厚利——这儿子能存活吗?他绝不能存活!他做了这些可憎的事,必须被处死,他的血债归在他自己身上。
14“如果这人生养了一个儿子,儿子看见父亲所行的那些罪恶,看见了就不这样做,
15不到山上吃祭物,不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不玷污邻人的妻子,
16不欺压人,不拿人的抵押物,不强取豪夺,反而给饥饿的人食物吃,给赤身的人衣服穿,
17不出手害困苦人,不收取利息或厚利,遵行我的法规,遵从我的律例,他就不会因父亲的罪孽而死,他必定存活。
18“至于这位父亲,因为他欺压人,抢夺弟兄,在同胞中做不善的事,看哪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死。
19你们会问:‘儿子为什么不承担父亲的罪责呢?’这儿子行公正和公义,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当然要存活。
20那犯罪之人,他才会丧命。儿子不承担父亲的罪责,父亲也不承担儿子的罪责。义人的义归属自己,恶人的恶也归属自己。
21“恶人如果转离所行的一切罪恶,谨守我的一切律例,实行公正和公义,他必定存活,不致死亡。
22他所犯的一切过犯,都不会被记起,他必因所行的公义而存活。
23这是主耶和华的宣告:难道我真的乐意恶人死亡吗?难道我不是乐意他转离自己的道路而存活吗?
24但如果义人转离自己的义而行不义,照着恶人所做的那些可憎之事而行,他能存活吗?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会被提起,他必因自己行事不忠,因自己所犯的罪而死。
中文标准译本©
版权所有 © 2005, 2008, 2011, 2025 全球圣经促进会